2016届毕业论文答辩试行“述辩合一”的意见
为了严格规范论文指导答辩程序,提高论文撰写质量,特在本年度对论文答辩工作试行“述辩合一”,即论文陈述和论文答辩合为一体。具体操作如下:
一、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,不需陈述论文,根据自己的论文事前准备并直接当场回答如下前四个问题:
(一)论文拟解决什么问题?解决该问题的意义?
(二)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什么?
(三)论文提出的解决问题思路或者方案是什么?
(四)简要说明该思路或者方案的合理性。
(五)答辩组教师提出的其他问题。
二、每位学生回答前四个问题限时8分钟。
三、答辩成绩评定:
不合格(60分以下):文章没有问题意识,没有提出任何拟解决的问题。
合格(60—70分):提出了问题,但该问题已经解决,或者不具有解决的意义。
中等(70—80分):提出了有意义的问题,但找不准问题的症结,提不出解决方案。
良好(80—90分):提出了有意义的问题,找准了解决问题的主要矛盾,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或者思路,但方案或者思路合理性论证没有或者不充分。
优秀(90分以上):提出了有意义的问题,找准了解决问题的主要矛盾,提出了解决方案或者思路,并对该方案或者思路进行了较充分的合理性论证。
四、论文格式问题不列入答辩成绩评定的内容。院系将在答辩之前组织答辩组教师统一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查。格式审查的内容包括论文排版、引注、摘要、翻译。如引注不规范的比例在一半以上,或者摘要、题目系在线翻译者,直接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。
五、时间安排:
论文定稿的截止时间为:4月29日16时;论文格式审查的时间为5月5日下午;论文第一次答辩时间为5月7日至8日。